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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师范大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通知

时间:2023-03-31来源: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师范大学研究基地点击:10

基地各中心及其成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建设方案》,体现浙江师范大学学科研究的特色优势,推动研究基地高质量发展,现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基地2023年度课题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1.以教育现代化为战略支撑,打造我省促进全体人民全面发展高地的实现路径研究

2.“山海协作”促进教育共富的浙江实践与探索——基于26个山区县的调查研究

3.习近平关于教育共富重要论述在浙江实践与探索(案例研究)

4.“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教育强省建设的综合评价与实践路径研究

5.习近平关于科教兴国战略重要论述与高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

6.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在浙江实践探索系列成果的外译工作

7.习近平关于数字经济与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的浙江实践与经验

8.习近平关于浙江历史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论述研究

9.习近平民生福祉重要论述与推进浙江省共同富裕先行的实践与探索

10.推进大中小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一体化的浙江实践与经验研究

11.党的建设引领浙江省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有效路径的实践与探索

请申请人参考但不限于以上选题。

 

 

 

二、申报相关事项

1.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和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一、附件二),纸质稿(A3双面打印,一式3份)交至习中心办公室(16幢717),电子稿发送至习中心邮箱786806317@qq.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

2.预立项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立项为重点或一般课题。课题立项后每项课题经费资助(重点)4万元,(一般)2万元。课题结题要求参照《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浙社科办〔2021〕11号),完成时限原则上为立项之后1年(一般课题)或2年(重点课题)。

3.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师大基地预立项课题名单正式公布之后,再确定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推荐项目名单。

4.鼓励在“三报一刊”等国家级报刊媒体和高级别刊物发表重要理论宣传文章和研究论文,以成果认定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日期和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一:2023年度浙江省习中心浙师大基地预立项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二:2023年度浙江省习中心浙师大基地预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习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尉咪

           联系电话:0579-82289881、13282963013(微信同号)

           邮箱786806317@qq.com